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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新北市能不能公投核四? 行政院最快一個月內核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北市政府昨日將核四地方公投案送交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今(17)日表示,未來將遵照公投法第38條,邀集相關機關表示意見,若沒有異議最快可在一個月內做出決定,若出現分歧,就會送交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來進行認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邀內政部長李鴻源、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永乾就「呂秀蓮版公投報告」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前副總統呂秀蓮日前提出「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公投提案,通過新北市政府地方公投審議委員會的認定。接下來,案子將由行政院來認定,是否新北市能舉行地方性公投。

陳威仁表示,政院沒有任何預設立場,但會以該公投題目「是不是地方自治選項」,來做為審查標準,屆時將邀集相關機關包括經濟部、原能會表示意見,最快一個月內可做出決定,若各機關意見不一,按規定需送交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

但立委李俊俋質疑,政府已未審先判,因為在李鴻源今日的報告內容中,提到核四公投可能牽涉憲法第107條,裡頭特別點名航空、電政屬「全國性選項」。

政府刻意將核四與全國性選項掛勾,最後可能以「這是全國性議題」來否決新北市的地方公投。

李俊俋還以過去學法律、教憲法的背景,批評李鴻源、陳威仁胡亂解釋憲法,因為憲法107條的電政,是屬於電信政策,早就歸NCC主管,而非電力政策,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解釋方法,政府很可能早有預設立場。

最後他還詢問,若新北市地方公投結果,與全國性公投結果出現意見相左的情形,屆時該如何處理?但陳威仁不停閃避問題,數度以「這是假設性的問題」來推託。

李俊俋批評,新北與全國公投雖然題目不同,但都可能對核四是否運轉造成影響,政院應該把各種可能都做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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