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1/252.公司名稱: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更正101年12月申報資金貸與他人之期末餘額及實際動支金額(2)更正101年12月申報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期末餘額及實際動支金額6.因應措施:更正後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