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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80,000,000元,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5日金證發字第101003601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新北市政府102年01月24日北府經登
字第1025005321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五)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2樓:電話:
02-2563-5711】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2年02月20日(星期三)發放並自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
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
通知書」,請股東填妥「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
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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