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雙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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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4/2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02年04月25日董事會依102年4月11日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
一.本公司擬自102年10月1日起終止經營有線電視業務,以同年9月
30日為最後營業日。若因NCC准予備查時間有礙難執行時,同意授權
董事會另訂終止經營日及最終營業日。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二.本公司終止經營有線電視業務後,擬將相關有線電視纜線設備及
相關器材售予新視波有線電視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並授權董事長議
定交易細節及簽署相關契約檔案。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三.為配合營業項目之調整,擬修訂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定名為
興雙和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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