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績效獎金遭刪 明天萬人上街抗議 金融業工會將聲援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今(1)日表示,立法院日前決議國營事業績效獎金不得超過1.2個月,引發眾多國營事業員工不滿及憤怒;由各工會緊急串連的「國公營工會大聯盟」(總召集人台灣石油工會莊爵安理事長)將於明天下午2點發起數萬人「抗議政府刪減國營事業績效獎金」聯合行動,屆時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暨臺灣銀行等多家國營事業工會,及聲援相挺的所有金融業工會,將於總統府前集結,以抗議政府與資方聯手霸凌、污名化國營事業勞工,壓低、縮減公部門勞工的勞動條件。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指出,績效獎金屬於勞動條件,任何不利勞工權益的修改變更須經勞資協商決定;尤其國營事業肩負國家政策任務,因而造成的經營虧損,不應轉嫁員工承擔責任。其次,台灣勞工低薪已久、薪資凍漲,尤其社會貧富差距懸殊,政府竟然不思如何提高公、民營企業勞工薪資,反而「齊頭式」大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此舉恐將引發泛官股事業及民營企業「比爛效應」,也趁機腰斬獎金、福利。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強調,金融機構(包括中央銀行)每年繳交國庫盈餘約新台幣3000億元,為國庫收入之重要來源,對國家成長貢獻有目共睹,若是按照立法院朝野決議績效獎金上限降低為只有1.2個月,勢必影響行庫員工工作士氣,反而不利於創造事業更大利潤之誘因。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主張,績效獎金屬於勞動條件,要求行政院擬具「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經營績效獎金核算辦法」時,工會有權參與協商。同時,工會堅決反對立法院「績效獎金上限1.2個月」決議,並且強烈建議打破長期以來「績效獎金最多2.6個月」的框架,另依據GDP成長率、繳庫盈餘、員工貢獻度等指標,加發超額「績效獎金」。
此外,對於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等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其成立宗旨是積極輔導中小企業、推動各項保證措施,以提高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意願,以及配合政府政策開辦優惠專案融資保證(青創、助學等)。此類事業特性不應以營利來衡量,其績效獎金不可因其無盈餘而減少、甚至取消,應另有相關發放辦法以激勵員工工作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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