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有關媒體報導「江宜樺涉嫌財產申報不實,逃漏贈與稅」,江宜樺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他現在現居住的同安街房地產,是他的父親在民國89年贈與,相關手續都委託代書事務所辦理,也已經依法繳交贈與稅,並沒有媒體指稱逃漏贈與稅的情況。
最新一期「財訊」雜誌報導,江宜樺申報的公職人員財產資料,有一戶位於台北市同安街的30坪公寓,以及約11坪的持分土地,申報取得原因是「受贈」,但地政機關資料的取得名義卻是「買賣」,上一位所有權人是江木吉,也就是江宜樺的父親。雜誌質疑,究竟是江宜樺財產申報不實,把買賣寫成了受贈?還是他與父親共謀逃漏贈與稅,造成地政機關登載不實?恐怕讓新閣揆的誠信打上問號。
江宜樺今天透過新聞稿,並且出示贈與稅的繳稅單表示,這棟房產是他父親贈與,並且已經依法繳交29萬多元的贈與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