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升集團價格及成交量的不尋常變動及內幕消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08 15:15
本公布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條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的內幕訊息條文而作出。
泰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已知悉本公司的股份成交量及價格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上升。若干董事目前正與第三方初步商討可能投資於本公司,惟尚未厘定規模及方式。有關商討可能會或可能不會繼續。另一方面,錢永勛先生提起的法律訴訟亦正在進行中,有關最近資料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的公布內。
東方日報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刊載一篇文章(「該文章」),報導部分訴訟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在香港法院進行聆訊。
錢永勛先生相信股價及成交量上升可能與該文章有關。
其他董事對該文章並無意見,並謹此提醒本公司股東有關法律訴訟仍正在進行中,並注意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公布的最新資料。
經就有關本公司合理情況下作出的查詢,董事確認,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彼等並不知悉本公司股份成交量及價格變動的任何其他理由,或必須宣布以避免本公司證券出現虛假市場的任何資料,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須予披露的任何內幕訊息。
本公布乃應本公司之命而作出。董事會共同及個別就本公布準確性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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