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引述《中國證券報》,中保監主席項俊波近日批准修改《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和《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原《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中「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200萬元人民幣;經營區域不限於註冊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其註冊資本不得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目前註冊資本最低限額一律提高至5000萬元人民幣。
業內專家認為,目前內地保險仲介機構大多處於小、散、亂的狀態,中保監通過提高市場門檻,可防止先天不足的機構進入市場,構成潛在風險,從而加強中介機構的綜合實力,提高企業的合規經營能力,促進整個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也有利於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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