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金可:補正本公司一○一年度股東會年報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2/07/26
2.函請補正期限:102/07/29
3.補正內容:補正年報封裏及目錄頁次、第24~26頁、第28-1頁、第34~35頁、第37頁、
第40頁、第44~45頁、第70~72頁、第133~134頁、第155頁、第160-1頁內容。
4.因應措施:配合修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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