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補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部份資料之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29
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補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9-10,18及20-25頁之部份資料。
6.因應措施:將補正後之101年度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29
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補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9-10,18及20-25頁之部份資料。
6.因應措施:將補正後之101年度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