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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反對高鐵調漲票價 高鐵局:已達合約調漲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針對高鐵可能在10月份調漲票價,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與消保團體13日批評,高鐵近年已持續調漲票價,5年營收成長110億元,但廣告等業外收益卻常虧損,且場站開發等收益也不列帳而無法監督,她無法接受交通部一味順從高鐵漲價決定。但交通部高鐵局則表示,高鐵是依據合約規定調整票價,必須尊重此權益,若交通部不同意或介入干涉,將可能涉及違約。

管碧玲下午與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秋雄、監事長陳啟中等人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立場。陳啟中表示,高鐵是獨占事業,有準公益性質,漲價後一家4口北高來回將增至13040元,有礙在台北工作的南部人回鄉流動,是「撕裂南北感情」,高鐵應先提升運量,而非只想漲價。

管碧玲指出,5年來高鐵票價漲幅達12.62%,是物價漲幅的3.64倍;5年來高鐵營收每年增加,5年來成長新台幣110億元,虧損並非來自票價,而是資產經營管理不當的問題。

她解釋,高鐵近年來營收已轉虧為盈,100年的淨利是58億、101年是36億,而今年上半年已有20億元收入,但在包括廣告、租金等業外收益卻常虧損,例如97年虧損了13億、99年虧損了14億,100年竟然是掛零;而高鐵場站旁的開發收益也都付諸闕如,在帳面上完全看不到。

管碧玲說,高鐵場站開發的所有收益都不算高鐵收入,其他業外的廣告與租金的收益這麼離譜,但交通部全都不監督,只一味順從高鐵漲價決定,完全不做行政指導。

她說,交通部不但協助其獲得銀行團貸款、調降利率,她也在今年四月即質詢交通部,應要求高鐵公司針對過去高鐵溢收票價部分,應想辦法回補或修正,但高鐵迄今都未改正,交通部卻在該監督的時候卻不監督,實在有失主管機關職守。

不過,高鐵工程司副總工程司饒國政僅說,高鐵場區的開發還未開始,未來交通部將會對此部分加強監督。而高鐵票價部分是依據獎參條例規定所簽署的合約規定,是依照物價指數波動做調整。

交通部高鐵工程局組長楊正君則表示,交通部在86年與高鐵簽訂的合約中,已規定調整票價的時機與方式,依合約規定,高鐵享有調整票價的權益,交通部立場是尊重此約定機制,若交通部不同意或介入干涉,將可能涉及違約。

他說,為顧及社會大眾受到調漲票價的衝擊,交通部期望高鐵公司擴大對於離峰與特定弱勢族群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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