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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實新聞 2013-06-05 記者 顏廷容 報導
在土地政策方面,主要分為兩大部份,其一為透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估調整、鼓勵使用未利用土地、支援產業園區設立升級與建設用地、展開地管地方式改革試點等,以大幅提升土地資源保障贛南原中央蘇區建設發展能力;其二為透過大陸中央分成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相關項目傾斜安排等,加大對農村土地整治、基本農田建設保護等方面投入力道。
在礦產政策方面,則是透過5項政策措施,以支援當地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保持優勢礦種良好勘查開發秩序為重點。具體包括加大稀土、鎢、螢石礦等礦種調查評價投入,安排調查評價項目;加快優勢礦種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建設;執行西部地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優惠政策,支援調整礦產資源補償費、礦業權使用費和價款分成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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