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港股【政策法規】上交所︰高管不得對自家股票融資融券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03-19 07:05上交所周一發布通知進一步規範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規定上市公司懂事、監事及其他高層管理人員不得開展以該上市公司股票為標的證券的融資融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亦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R01)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中國網 (http://www.finet.com.cn) 或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FINT[PFSTBMX,51,5114]X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上交所:董監高管持股5%以上股東 不得對自家股票融資券下一篇李克強盼港澳特區和衷共濟抓緊機遇發展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