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正科技:代子公司億大實業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0 19:17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10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昆山合正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4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9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用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90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3.3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一定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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