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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英業達: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新增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李詩欽(董事長)


(2)卓桐華(董事)

(3)王智誠(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李詩欽董事長:英源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卓桐華董事

(1)英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益通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王智誠董事: 英源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2年度股東常會

出席股東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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