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隆: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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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劉俊昌/董事
陳炳和/董事
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
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代
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劉俊昌/董事
陳炳和/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劉俊昌/董事
A.東莞信豐五金機械塑膠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B.浙江宇鑽精密元件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炳和/董事
A.浙江宇鑽精密元件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A.東莞信豐五金機械塑膠工業有限公司:
中國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上角管理區上興路45號
B.浙江宇鑽精密元件有限公司:
中國嘉善縣姚庄鎮洪福東路6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A.東莞信豐五金機械塑膠工業有限公司:
精密金屬零件之機械加工、製造及買賣
B.浙江宇鑽精密元件有限公司:
精密金屬零件之機械加工、製造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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