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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9/09
2.公司名稱:尚志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
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簽約日期:102/09/09。
(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華南商業銀行圓山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華南商業銀行南松山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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