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比率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4款

1.董事會日期:105/01/15

2.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召開日期:105/01/04

3.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


4.薪酬委員會建議之薪資報酬: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零點一為

員工酬勞

5.差異情形及原因:為激勵員工士氣,員工酬勞比率調整為不低於百分之一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