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家:創業家兄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5 18:45
壹、本公司於104年5月29日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012398號函准予公開發行,
及本公司104年8月20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
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公告如后:
157,384,570元。換發後新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換股比率:1:1。
(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9月16日。
(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4年9月17日起至104年9月24日止。
(四)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民國104年9月21日。
(五)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4年10月21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
(六)民國104年10月27日起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
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群益金證券鼎股務代理部現場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1)全部舊票。
(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
(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
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
(一)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
(二)辦理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三)本公司股務電話:(02)2703-5000
(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例假日除外。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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