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入滬自貿區 銀監會提8支援 允區內外銀支行升格為分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上海自貿區昨(29)日正式掛牌,中銀監同日就該區發布銀行業監管有關問題通知,提出8項支援項目,以明確區內銀行業監管相關細節,其中包括支持中資及外資銀行入區發展,以及支持合條件民營資本在區內設立民營銀行。
香港《文匯報》報導中銀監指出,支持中資行入區發展,並允許將區內現有銀行網點升格為分行或支行。在區內增設或升格的銀行分支機構不受年度新增網點計劃限制。允許符合條件的中資行在區內開展離岸銀行業務。
此外,支持外資銀行入區經營,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行設立子行、分行、專營機構及中外合資銀行。允許區內外資行支行升格為分行。研究推進適當縮短區內外資銀行代表處升格為分行、以及外資銀行分行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年限要求。同時,中銀監表示,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在區內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參股與中、外資金融機構在區內設立中外合資銀行。
此外,中銀監支持區內設立非銀行金融公司,包括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集團設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符合條件的發起人申設汽車金融及消費金融公司;上海轄內信託公司遷址區內發展;全國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區內設立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在區內設立專業子公司,首家獲准公司為交行旗下交銀金融租賃。
另外,中銀監支持區內銀行業發展跨境融資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大宗商品貿易融資、全供應鏈貿易融資、離岸船舶融資、現代服務業金融支持、外保內貸、商業票據等;並支持跨境併購貸款和項目貸款、內保外貸、跨境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業務、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等,讓有關金融機構推進跨境投資金融服務。
中銀監表示,會簡化准入方式,區內銀行分行級以下機構、高管和部分業務准入事項,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後報告。設立區內銀行業准入事項綠色快速通道並建立准入事項限時辦理制度。探索完善符合區內銀行業風險特徵的監控指標,優化調整存貸比、流動性等指標的計算口徑和監管要求,完善監管服務體系。
另外,中國證監會表示,支持自貿區合條件機構個人雙向投資境內外市場;中國保監會也稱,支持上海自貿區保險機構開展境外投資試點。
- 檳城漲勢吸金,資金正悄悄進場中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