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光: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暨上櫃買賣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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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
一、本公司102年08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臺幣500,000仟元;及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臺幣500,000仟元,合計新臺幣1,000,000仟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4236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0200238691號函及10200238701號函核准掛牌買賣。
三、茲將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上櫃買賣之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發行人名稱: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名稱:
1.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碼:35761,簡稱:新日一)
2.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碼:35762,簡稱:新日二)
(三)債券種類、發行張數及發行總額:
1.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台幣500,000仟元,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整,共計5,000張。
2.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台幣500,000仟元,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整,共計5,000張。
(四)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之100.3%發行,債券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
(五)發行日期:民國102年10月1日。
(六)票面利率:0 %。
(七)公司債償還期限與方法:發行期間三年,自民國102年10月01日開始發行,至105年10月01日到期,除本轉換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及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八)債券簽證機構:本次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九)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十)代理還本付息暨公司債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十一)本公司債發放暨上櫃日期: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民國102年10月1日一律採取帳簿劃撥配發債券,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於發放日將本次轉換公司債債券直接撥入債權人指定之集保專戶,該債券並於同日起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
(十二)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並陳列於股務代理機構,另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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