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太地產: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1
2.公司名稱: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因土地開發需要及談判過程為保密之情況下,授權董事長在民國102年11月
11日至103年12月31日期間,於總金額新台幣50億元之限度內針對台中市、桃園縣市、
新竹縣市、台北市及新北市都會區不動產進行洽購相關事宜。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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