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興行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毅興行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布本公司於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上,本公司股東(「股東」)已於股東周年大會上以投票方式表決通過提呈之所有決議案(「決議案」)。
謹請參閱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刊發的股東周年大會通告及通函(「通函」)。除文義另有所指外,通函已界定的詞語在本公布中具有相同涵義。
於股東周年大會舉行當日,本公司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為369,200,000股,即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所有決議案之股份總數。股東於股東周年大會上就任何提呈之決議案作出之投票概無受任何限制。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已獲委任為股東周年大會之監票人,負責點票工作。股東周年大會上各項決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票數 (概約%)
普通決議案 贊成 反對
1. 省覽及考慮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 220,758,500 (100%) 0 (0%)
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董事會報告書
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2. 宣布派發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 220,758,500 (100%) 0 (0%)
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3. A. (i) 重選黎錦華先生為執行董事。 220,758,500 (100%) 0 (0%)
(ii) 重選吳志明先生為執行董事。 220,758,500 (100%) 0 (0%)
(iii) 重選陳秩龍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220,758,500 (100%) 0 (0%)
B.授權董事會厘定董事會及董事會
任何委員會之酬金。 206,354,500 (93.4752%) 14,404,000 (6.5248%)
4. 續聘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 220,758,500 (100%) 0 (0%)
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厘定其酬金。
5. A. 股東周年大會通告所載第5A項決議案。 206,354,500 (93.4752%) 14,404,000 (6.5248%)
B. 股東周年大會通告所載第5B項決議案。 220,758,500 (100%) 0 (0%)
C. 股東周年大會通告所載第5C項決議案。 206,354,500 (93.4752%) 14,404,000 (6.5248%)
附注:上述票數及票數百分比乃根據親身、由授權法國代表或由委任代表於股東周年大會上投票的股東所持有的股份總數計算。
由於超過50%票數投票贊成上述各項決議案,故上述所有決議案已獲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於股東周年大會日期:
1.就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任何股東就決議案投票均不受限制,而概無股東須此就放棄投票。因此,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大會及投票贊成或反對決議案的股份總數為369,200,000股,相當於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100%;
2.概無股東有權出席大會及須按上市規則第13.04條就決議案放棄投贊成票;
3.概無股份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大會及僅可投票反對決議案; 及
4.概無股東於通函內表明有意於股東周年大會上就任何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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