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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09 2.公司名稱: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本公司主要因104年認列資產減損損失2,448,207仟元, 使公司淨值降為1,696,428仟元,於3月底公布最新淨值後, 資金貸與他人總額始超出本公司所訂限額。 (2)經本公司風險評估後,深圳USD700萬及成都USD500萬, 於105年1月26日董事會通過後,截至目前尚未貸出, 將控管不予貸放,以符合本公司所訂作業程序。 (3)其中資金貸與睿志達(深圳)USD700萬元,已無短期融通需求, 預計於最近期董事會撤銷額度。 8.因應措施: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50014884號函公告改善計畫。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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