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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4樓(台大校友聯誼社) 4.召集事由: 會議時間:105/06/21(二) 上午九時整。 受理股東會開始報到時間:08時30分(至股東會結束止) 壹、報告事項: 一、一O四年度營業概況及一O五年營業計劃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O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一O四年度對外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四、一O四年度投資大陸地區事業報告。 貳、討論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七條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 (新增議案) 三、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第三條及第五條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 (新增議案) 參、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O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二、本公司一O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肆、選舉事項: 一、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伍、其他討論議案: 一、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之限制案。 陸、臨時動議 柒、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受理股東提案提名,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受理期間訂為:105年 4月11日至105年4月21日止,受理提案處所:彬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 市瑞光路208號5樓 財會部股務課 電話:(02)8751-1222。 (3)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一席,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 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期間訂為:105年4月11日至105年4月21日止,受理提名處 所:彬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瑞光路208號5樓 財會部股務課 電話 :(02)8751-1222。 (4)開會通知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另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述明股東戶 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辦, 電話(02)6636-5566。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 千股之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5)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依 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瑞光路208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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