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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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5/05/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本公司財務主管:高名士(無對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得兼任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台一重工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高名士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事業名稱:台一銅業(廣州)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法人董事代表人 2.事業名稱:台一江銅(廣州)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台一銅業(廣州)有限公司:中國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東鵬大道77號 2.台一江銅(廣州)有限公司:中國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駿業路25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台一銅業(廣州)有限公司:設計、製造、加工各類裸銅線、漆包線及各類電線電纜 之產銷及商品之製造買賣 2.台一江銅(廣州)有限公司:設計、製造、加工各類裸銅線、漆包線及各類電線電纜 之產銷及商品之製造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均係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指派之法人代表,對本公司財務 業務並無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個人無大陸投資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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