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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27 2.公司名稱:聚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電子時報 6.報導內容:第2季訂單能見度更看升10~20%,營收成長20%的高標將可望順利達成, 甚至略為超前,挑戰逾6.5億~6.8億元水準。市場推估第2季稅後將有挑戰5,300萬~ 5,700萬元的機會,單季EPS將可逾1.7~1.8元,累積2016年上半EPS將站穩3元大關 ,在第3季傳統旺季效應仍可樂觀看待下,2016年EPS也將往6~6.5元水準邁進,創 下2012年來的新高紀錄將是輕而易舉。 7.發生緣由:澄清電子時報關於本公司105年第二季營收及獲利報導報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此係法人臆測之報導,本公司之相關訊息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2)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且公司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預 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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