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張洪本:環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2)魏鎮炎:環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3)石孟國:環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許可新選任董事從事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 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該公司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5/05/27~108/05/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本案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法人董事: 張洪本、魏鎮炎、 及石孟國,職稱:同上。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日月光半導體(上海)(股)公司 董事:張洪本 (2)日月光半導體(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張洪本 (3)日月光電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張洪本 (4)日月光封裝測試(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張洪本 (5)日月光集成電路製造(中國)有限公司 董事:張洪本 (6)環旭電子(股)公司 董事:張洪本 董事:魏鎮炎 監事:石孟國 (7)環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張洪本 董事:魏鎮炎 監事:石孟國 (8)環銓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張洪本 董事:魏鎮炎 監事:石孟國 (9)環鴻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張洪本 董事:魏鎮炎 監事:石孟國 (10)環維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張洪本 董事:魏鎮炎 監事:石孟國 (11)環豪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張洪本 董事:魏鎮炎 董事:石孟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日月光半導體(上海)(股)公司: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金科路2300號 (2)日月光半導體(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千燈鎮松南路373號 (3)日月光電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金科路2300號六號樓2層 (4)日月光封裝測試(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郭守敬路669號 (5)日月光集成電路製造(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華東路5001號T3-10-202室 (6)環旭電子(股)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高科技園區張東路1558號 (7)環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北區環旭電子園 (8)環銓電子(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千燈鎮黃浦江路東側中央大道北側 (9)環鴻電子(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千燈鎮黃浦路497號4棟 (10)環維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橋出口加工區龍桂路501號 (11)環豪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加楓路8號二層229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日月光半導體(上海)(股)公司:發光二極體及二極體顯器製造、印刷電路板產銷 (2)日月光半導體(昆山)有限公司:半導體產品封裝測試服務 (3)日月光電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光電子器件等新型電子元器件、印刷電路板產銷 、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4)日月光封裝測試(上海)有限公司:半導體產品封裝測試服務 (5)日月光集成電路製造(中國)有限公司:從事半導體封裝及測試之市場行銷、客戶服 務及廠房出租等業務 (6)環旭電子(股)公司:提供電子產品設計製造服務、生產加工新型電子元器件、 計算機高性能主機板、無線網路通信元器件暨移動通訊產品及零配件,銷售 自產產品及提供相關技術諮詢服務;電子、通訊產品及相關零配件的批發、零售 (7)環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電腦主機板、其他相關電腦週邊設備及通訊工業 控制等產品之設計、製造及銷售 (8)環銓電子(昆山)有限公司:生產計算機輔助系統、無線網路通訊卡、計算機高性能主 機板及銷售自產產品 (9)環鴻電子(昆山)有限公司:提供電子產品設計製造服務、生產加工新型電子元器件 、計算機高性能主機板、無線網路通信元器件暨移動通訊產品及零配件,銷售 自產產品及提供相關技術諮詢服務;電子、通訊產品及相關零配件的批發、零售 (10)環維電子(上海)有限公司:電子產品的研發、製造,新型電子元器件、計算機高性 能主機板、無線網絡通信元器件、移動通信產品及模塊、零配件的加工及維修 ,電子產品、通訊產品及零配件的銷售,第三方物流服務(除運輸),從事貨物及技術的 進出口業務,以上相關業務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11)環豪電子(上海)有限公司:電子元器件、計算機軟硬件(除計算機信息系統安 全專用產品)、通訊設備及配件(除地面衛星接收裝置)的銷售,第三方物流務(除 運輸),實業投資,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轉口貿易,區內企業間貿易及貿 易代理。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