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聯工業: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事項要點,代非公開發行公司10%以上大股東辦理『變動』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公告內容: 1.被取得公司: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97,500,000股。 2.取得人資料:大盛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總額:9,960,000股。 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0.22%。 3.所持股份數額增、減數量達該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本次公告無變動。 4.取得人為公司者,其持股5%以上之股東及直接或間接對持有取得人股份5%以上之股東具有控制權者:取得人(大盛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其持股5%以上之股東於105.5.31有所變動。 5.取得目的:本次公告無變動。 6.資金來源:本次公告無變動。 7.預計一年內再取得股份數額:本次公告無變動。 8.股權行使計畫內容:本次公告無變動。 9.本次與前一次申報持股總額之變動情形:本次公告無變動。 10.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行申報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