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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01 2.公司名稱: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因配發股東紅利(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8.82481398元,依據本公司國內 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故自 105年6月26日(除息基準日)起,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由289.1元調 整為283.26元,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由435元調整為426.21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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