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2016民航局出政策重拳治理票代2016年2月4日民航局下發《關於國內航空旅客運輸銷售代理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內容強調:1、客運手續費支付標准由按銷售額比例支付改為按每張客票定額支付,合理確定基准定額,可適度浮動。2、嚴禁銷售代理企業向旅客額外加收客票價格以外的任何服務費。下半年若執行按航段付費的銷售政策,航司代理費仍有下行空間根據媒體報道:國航將下半年開始執行新的銷售政策,按照航段根據不同的艙位、折扣實行每航段5元、10元、15元、20元、25元(統一地)支付直扣定額手續費,無前返和後返。新代理費制度若實施。在60﹪、65﹪、70﹪、75﹪的代理比例假設下國航能夠節省:7.51億元、7.18億元、6.84億元、6.50億元,對應國航2015年凈利潤將分別提高11.1﹪、10.6﹪、10.1﹪、9.6﹪。理論上說,今年開始施行的新政確實會為公司節省一些成本,但畢竟包含年初簽訂的未到期的合同,後返點依然存在,因此實際能夠節省的費用應該比測算的要低。國泰航空2014年代理費率僅為1.76﹪,三大航未來有望靠齊國泰航空的2012-2014三年的代理費率分別為1.38﹪、1.35﹪、1.76﹪。遠遠低於三大航目前的代理費率水平,按照按航段支付的新政策要求,國內航司代理費率有望向國泰航空靠齊。風險提示現有合同延續期長,代理政策推行受阻或改變</p>【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