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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2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東芝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苗栗、彰化、雲林新增三站核心機電系統工程。
(2)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號誌系統
‧通訊系統
‧道旁機電及供電系統
‧維修管理資訊系統
‧核心機電各子系統之軟、硬體變更與整合升級
‧各車站必須可以個別營運
‧各車站必須與主線及南港延伸線在行控中心完全整合
(3)契約金額:新台幣NT$799,876,000(未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條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不利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推動及完成興建營運合約義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
(2)完工期間為自雙方同意開始日起算25.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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