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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元旦公投遊行 港界抨違憲添亂 警方嚴陣以待

鉅亨網新聞中心

图片说明 
各界批評反對派鼓吹的「公投」違反憲制,只是在誤導市民,挑起爭拗,浪費社會的精力及時間。圖為民建聯於2010年反對「五區公投」。
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一元復始,香港不平靜。反對派在元旦舉行所謂爭取「真普選」的遊行,更發起所謂「公投」,要求支持者對政改問題「表態」。香港社會各界批評,反對派鼓吹的所謂「公投」違反憲制,只是在誤導市民,挑起爭拗,浪費社會的精力及時間,阻撓各界聚焦討論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特首普選方案,為落實普選添煩添亂,反映了有關組織者只為維護個人政治利益和道德高地,無心落實普選,並呼籲廣大市民不要參與,免誤墮陷阱。


香港《文匯報》報導,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時指出,香港法律並沒有所謂「公投」,在法律上就沒有任何地位,又質疑反對派以問卷方式收集意見,只是將政制問題「簡單化」,並會造成誤解。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批評,反對派執意鼓吹違憲「公投」,所得出的結果無論如何都不會有認受性,更和社會目前求共識的願望背道而馳,只會為政改討論添煩添亂,反映了反對派只為維護個人政治利益和道德高地,無心落實普選。

陳勇強調,廣大市民應將精力花在一人一票普選特首的共識上,並呼籲反對派「回頭是岸」,應聚焦討論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政改方案。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直言,政府開展了政制發展諮詢,市民有途徑表達意見 ,難以理解反對派為甚麼要搞「公投」:「『公投』出來又無法律效力,又不合法,做來做乜?」

他強調,反對派採取激進方法不會有效,只有根據法律框架,才能真正讓政制向前走,也是讓市民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的唯一途徑,「唔係話你夠大聲,我夠惡,我用所謂『公投』就可達到普選要求」,希望市民不要被個別人士的炒作而誤導。

身為律師的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指出,基本法並無「公投」機制,反對派把一些街頭投票活動名為「公投」有誤導性,而反對派把談判大門拴死,並以「公投」偽民意和「佔中」預演作為脅逼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手段,沒有商榷餘地,這些非友善的行動對推動政改毫無幫助,相信廣大愛國愛港人士不會參與違法的「公投」活動,以免助長違法風氣。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公投」要符合3個條件,包括要由政府進行及選擇議題,和要有憲法基礎,但國家憲法內沒有「公投」條文,基本法也沒有賦予「公投」權力,而反對派不斷鼓吹的「公投」,完全是誤導市民的做法,只會阻礙普選的落實。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指出,基本法內根本沒有賦予香港有「公投」的權力,有關人等的舉措並沒有代表性及法律地位,市民不應該墮入這個陷阱。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表示,政改諮詢正在進行,市民有很多合法的途徑表達意見,而香港並沒有所謂「公投法」,反對派發起「公投」是違法的,只會為政改討論氣氛帶來負面作用,適得其反。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反對派在搞「五區公投」時,已知道這是不合法的行為,而政府諮詢文件已列出政改的法律基礎及法理依據,市民應該依循有關方向提出意見,這樣才能夠求同存異,達到共識。

民陣明(1)日舉行元旦遊行,泛民主派連日批評警方容許親政府團體會於遊行路線設置街站,擔心惹來衝突;警方澄清,街站地點非警方安排,當日會就公共安全作妥善安排,如分隔他們或加強警力等。警方又重申若集會人數引發公共安全風險,民陣不按指示呼籲巿民離開,要負上法律責任。

《星島日報》報導,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鄭耀武澄清,警方並無安排不同政見人士在同一地點集會,並會因應情況採取適當行動,如分隔他們或加強警力,強調警方會安排足夠警力,因應情況部署,確保遊行和平及有秩序地進行。他預料中環遮打道集會場地可容納3-5萬人,一旦集會人數眾多引發公共安全風險,會指示民陣呼籲市民離開,民陣若拒絕或要負上法律責任
 
至於有網民將同日發起「反赤化」遊行,而早前闖入解放軍軍營的團體「香港人優先」亦表示元旦當日會有更激進行動,鄭指該案件已交由相關警區跟進調查,現階段不作評論,呼籲有關團體通知警方當日行動以作安排,又重申軍營屬禁區,任何人未經授權闖入可能會被罰款及監禁兩年,市民勿以身試法。據了解,警方已立案調查案件,並會在元旦加強添馬艦駐軍總部的部署。

「保衛香港運動」發起人傅振中表示月初已通知警方會擺街站,但相信不會惹起衝突,「大家成年人,識處理」。他表示10多名成員將收集巿民簽名支持「按照《基本法》落實真普選」,算是集會活動,但因人數不超過50人,按現行《公安條例》,毋須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他稱自己通知警方已盡公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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