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能科技:本公司105年度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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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郭佩芝
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陳秀鳳
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陳南慶
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薛達偉
獨立董事:黃銘鋒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郭佩芝
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陳南慶
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薛達偉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郭佩芝 上海貝豪通訊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
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郭佩芝 上海洲谷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
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陳南慶 上海迪比特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
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陳南慶 上海泓越通訊技術有限公司 監事
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薛達偉 上海洲谷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貝豪通訊電子有限公司 上海市莘庄工業區D街坊
上海洲谷實業有限公司 上海市閔行區申翔路200號
上海迪比特實業有限公司 上海市莘庄工業區申旺路18號
上海泓越通訊技術有限公司 上海市閔行區吳中路1050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貝豪通訊電子有限公司 通訊設備之研發及相關技術之服務
上海洲谷實業有限公司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之產銷
上海迪比特實業有限公司 電話相關電子產品之製造
上海泓越通訊技術有限公司 研發中心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為本公司關係企業或間接投資之事業,其投資
損益皆依規定認定。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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