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七月一日起捕獲鬼蝠魟須通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01 08:06
保育類魚類鬼蝠魟不時遭到撈捕成為餐桌佳餚,農委會漁業署與學術單位合作,從明天七月一日開始,實施「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漁民捕獲鬼蝠魟必須主動通報並留置整尾魚體24小時,讓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後,才能拍賣及利用魚體。(張佳琪報導)
鬼蝠魟是保育類動物,在各國海洋動物水族館裡也都是人氣明星物種。國內不時傳出漁船混獲撈捕後販售供人食用的新聞,使得它的物種保育工作受到關注。
國內對於鬼蝠魟在沿近海的族群數量與生態狀況過去沒有詳細研究,農委會漁業署於是海洋大學的水產資源研究室合作進行研究。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表示,七月一日開始進行「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漁民捕獲後在返回漁港一天以內,須填漁獲通報調查表主動通報,且要留置整尾魚體24小時,供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才能拍賣及利用魚體。黃鴻燕說:「沿近海會捕撈到,我們希望蒐集資料以確切評估,未來是否更進一步實施保育措施」。
如果研究單位認定有必要針對被撈捕的鬼蝠魟進行科學研究或教學展示,學術單位可依規定優先向漁民議價購買魚體。
(照片:取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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