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105.06.30中時電子報報導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30
2.公司名稱: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轉投資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間接持有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25%股份
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
6.報導內容:
關於中時電子報報導所述:「越南廠水源污染事件 台塑道歉願賠5億美元」。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
本公司說明如下:
對於越南政府所公佈之調查報告,以及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的回應,
本公司表示尊重。越南政府調查結果認為事件是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
下承包商在試車階段所造成的問題,惟目前賠償金額尚未確定,後續將依責任歸屬
向下承包商求償,減少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及其股東損失。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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