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茂電子:董事會決議105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01
2.公司名稱: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05年6月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60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4381號
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於105年7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05年第1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100,000股
,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增資基準日為105年7月8日,並授權董事長得因實際作業
需求調整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發行辦法,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
發行。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