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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罵人價目表」這句無罪 這句要賠10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01 18:09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禍從口出!說話要當心,免得罵人挨告,賠償金額也相當廣泛,有0元無罪到上百萬都有,就有網友整理相關新聞,列出「台灣罵人價目表」。

「台灣罵人價目表」裡頭包含許多不堪入耳的話,不過最常聽到的一字國罵,法官界定為台語發語詞,認定無罪,但像是「賤貨」、「敗類」的字眼,就得被判賠3000元,若是「婊子」、「下流」等,須賠償6萬。

其中罰款金額最高的是,作家馮光遠形容馬英九與金溥聰的「特殊性關係」,當時金溥聰告馮光遠加重誹謗,求償200萬元,高等法院判賠100萬,並在4大報登報道歉一天。

網友整理出的「台灣罵人價目表」如下:
罵「X」 只是台語發語詞 無罪
罵「更年期到了」判賠2千
罵「賤貨」判賠3千
罵「敗類」判賠3千
罵「米蟲」判賠6千
罵「王八蛋」判賠1萬
罵「不要臉髒東西」判賠2萬
罵「你去吃屎啦」判賠2.5萬
罵「賤人就是矯情」判賠5萬元
罵「智障」判賠5萬元
罵「頭殼裝屎」判賠5萬
罵「白痴」判賠5萬5000元
罵「下流」判賠6萬
罵「婊子」判賠6萬
罵「幹X娘」判賠8萬
罵「死番仔」判賠10萬
罵「人渣」判賠30萬元
罵「神經病」判賠30萬
罵「特殊性關係」判賠100萬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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