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翔公司:漢翔公司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9 17:14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 104/01/09
2.公司名稱: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媒體報導(中國時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友嘉將成為漢翔供應商,會與漢翔合作在台設新廠生產複合材料結構件
友嘉將與國內航太龍頭漢翔合作,共同投入飛機複合材料的開發與生產
7.發生緣由:
(1)澄清媒體相關報導。
(2)本公司現與友嘉公司尚無任何具體合作計畫,上述報導係屬媒體預測推論,
有關漢翔公司重大投資案以本公司重大訊息公告為主。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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