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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元大金: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5年第二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交付前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民國105年4月27日第六屆第四十六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證櫃債字第10500171031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新台幣34.5億元整,依年期不同分為甲券、乙券兩種。甲券3年期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18.5億元整,乙券2年期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16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三、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息方式: 1.票面利率:甲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63%,乙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85%。 2.計息方式:為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本公司債付息金額以每壹佰萬元為基礎計付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順延日數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1.期限:甲券為3年期、乙券為6年期。 2還本方式:各券種皆為到一次還本。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自有資金、營業收入、銀行借款、貨幣市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到期之100-1期公司債或因償還到期之100-1期公司債所先借入(發行)之銀行借款(商業本票)。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本公司發行之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尚餘新台幣16,300,000仟元(105年06月30日止)。 八、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額定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25,000,000,000元整,分為12,5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120,986,477,530元,分為普通股11,998,647,753股,特別股100,000,000股,每股面額均為10元(105年6月27日止)。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181,137,762仟元(105年03月31日止)。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無。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無。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簽證機構:不適用。 二十、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分公司代理還本付息事宜。 二十一、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自民國105年08月01日交付。 二十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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