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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4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7/27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50,0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5年7月28日至105年9月27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不超過5,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6.5元至1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
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7,614,00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2/4/13~102/5/21買回2,000,000股,已辦理註銷2,000,000股。
102/9/25~102/11/22買回7,614,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02/9/25~102/11/22申報買回10,000,000股,實際買回7,614,000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
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本次買回庫藏股未能執行完畢。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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