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食安 高市將給高額檢舉獎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2 14:13
高雄市前鎮區「珍昌冷凍食品公司」上星期被查獲將過期海產改標籤販賣,高雄市衛生局表示,將依據「高市食安自治條例」發給檢舉人高額獎金,為防止業者脫產規避處罰,高市府建請檢察機關一旦查獲不法就先對違法者查扣財產。(林憲源報導)
「珍昌冷凍食品公司」被查獲將過期海產偷改有效期限繼續販賣,冷凍廠內被查扣的海產62噸,查緝單位估算業者三年不法獲利超過七百萬元。
高雄市制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自治法規中規定獎勵辦法,如果因為民眾檢舉而查獲重大食安案件,最高可以將裁罰獎金的百分之六十做為檢舉獎金。衛生局長黃志中說明,珍昌公司案是單行法規實施後的第一件檢舉案,等到業者繳納罰金後,檢舉人將獲得高額檢舉獎金。
為防不法業者脫產不繳罰金,高市府建請檢察署採取新做法,一旦查獲不法就先查扣財產。另外,高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原有人力15人,衛生局即日起以任務指派的方式增加5人,加強食安稽查工作。
(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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