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瀾股份董事柯加良辭職 曾任廣州證券資管事業部總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3 17:41
柯加良為海匯投資管理合伙人(曾任職海匯基金旗下企業高瀾股份董事兼董事會秘書)
和訊股票消息 高瀾股份8月3日晚間公告,公司董事會於2016年8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柯加良先生的書面辭呈。柯加良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其辭職後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柯加良先生的辭職將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其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柯加良先生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規定,履行董事職務。公司董事會將盡快提名推薦合適的董事候選人,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開信息顯示,柯加良1978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研究生學歷,材料學專業。曾任廣州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廣州海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和投資總監、廣州海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高瀾股份董事會秘書,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事業部總監。自第二屆董事會成立之日起未在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職務。
柯加良先生的辭職不會影響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作。截至本報告披露日,柯加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7,322股(以8月3日收盤價計算,持股市值近4743萬元), 占公司股本總數的0.82%,其配偶或其他關聯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對於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招股說明書》中承諾如下:
1、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自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本人在任職期間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直接或間接所持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直接或間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發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6 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之日起6 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持有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 個月(若上述期間公司發生派發股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權行為的,則上述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且不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承諾。
3、本人在公司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直接或間接所持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直接或間接所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含第六個月)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含第七個月、第十二個月)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直接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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