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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遭美重罰 財政部急召公股銀周內提法遵檢討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23 08:06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違反防制洗錢法令遵循,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NYDFS)裁罰 1.8 億美元,相當新台幣 57 億元,創下本國銀行海外最高罰款紀錄,財政部 22 日立即召集所屬公股金控公司及銀行,了解公股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內控內稽及法令遵循情形,並要求在一周內提交法遵機制檢討報告。

財政部 22 日邀集所屬公股銀行負責人,了解公股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內控內稽及法令遵循情形,會議由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主持,除台銀外,所有公股銀行負責人均親自出席。

蘇建榮在會後表示,根據報告,這次事件主要是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法遵主管對當地法令認識不足,因此已要求所屬公股銀行法遵人員必須專責化、在地化,且需定期訓練,才能將風險降到最低,他同時也要求在一周內提交法遵機制檢討報告。

為落實公股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徹底落實內控內稽及法令遵循,會議也做成 5 大決議,包括:

1. 就兆豐銀行在美遭重罰事件,行政院已指示金管會召集央行、財政部及法務部組成「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跨部會因應專案小組」,未來金管會推動各項強化金融機構防制洗錢相關制度,請各公股銀行確實配合辦理。

2. 請各公股銀行就海內外分支機構之內控內稽及法令遵循作業,包括人員配置、職務分工、專業訓練及作業執行等充分檢討,提出專案報告報送財政部。

3. 由於本案依美國紐約金融監理機關出具的書面協議表示,肇因於海外分支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對當地法規缺乏了解,且有職務衝突情形,財政部已指示所屬銀行法令遵循主管應為專責職務,如為兼任,須經當地金融管理主管機關同意,並應確實熟諳必備金融法令及具適足經驗及訓練,足以勝任法令遵循職務之需要;另總行就各分支機構之法令遵循辦理情形,應密切聯繫、充分掌握,俾為妥適因應。

4. 至於兆豐銀行是否涉有洗錢等不法情事及相關責任歸屬問題,將俟「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跨部會因應專案小組」查明後依其結論辦理。

5. 公股銀行業積極海外布局,為利風險控管,請各銀行確實檢視評估海外營運風險程度,以維護公股權益。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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