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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涉洗錢案北檢今兵分三路搜查總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23 12:04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兆豐金控旗下的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日前因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到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 (DFS) 重罰 1.8 億美元。台北地檢署已正式分案,並將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列為「他」字案被告。今天 (23 日) 上午,台北地檢署更兵分三路,率隊前往兆豐銀總行、財政部及金管會調閱資料,全案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偵辦。

對於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重罰,不只國人錯愕,也引發了究責問題。今年 2 月間,時任兆豐金董事長的蔡友才接到 DFS 的金檢報告,立即在 3 月間閃辭,使兆豐金進入 4 個半月無人掌舵的空窗期,問題也無法被即時處理,外界認為蔡友才難辭其咎。

高檢署昨天 (22 日) 召開協調會,台北地檢署指派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陳佳秀、駐金管會檢察官陳宗豪、檢察官楊展庚等 3 人與會,並在會後協調由北檢分案,案由朝違反銀行法、金控法及洗錢防制法等 3 大方向調查。

至於針對兆豐銀紐約分行被美方指控違規的部分,檢方將釐清此案中有無國人涉及刑事不法;至於行政調查的部分,則由相關主管機關負責。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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