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碩:公告本公司因違反藥事法罰鍰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 105/07/19
2.發生緣由:因違反藥事法第66條第二項規定:「藥物廣告在核准登載、刊播期間不得變更
原核准事項。」
3.處理過程:加強改善,以符合藥事法之法令。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200,000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加強對於廣告內容之審議,確認刊播內容符合主管機關
藥物廣告核定內容及有效期間,如有變更或有效期間屆滿之情形,應同步更新廣告內容
,以符合藥事法之規定。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於7/19收到裁處通知後,因後續與主管機關溝通裁罰相關事項,無疑
義後於今日辦理公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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