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排薪酬爭議背後的制度與市場現實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24 08:51
專欄作者朗然撰文指出,國家級運動員按工資改革方案拿的體育津貼、獎金,就是民間所說的運動員工資,地方運動員則在此之外,通常有「地方糧票」,有的極高,有的極低,混亂不堪,主要看地方政府的體育熱情高不高。這篇文章具有一定參考意義。
中國女排得奧運金牌,引起中國人民很多思考,思考一多,就有爭議,其中一個爭議,是中國女排運動員的工資。
有人挖出中國女排的工資很低,而「三大球」運動員的工資,在國際上有地位的排球又大大低於只在內地威威的籃球和足球,這極度不公平。
排球選手薪酬 遜足球籃球
中國女排的工資是否太低,不是新爭議。3年前中國女排隊長惠若琪就說,排球選手一年的薪水比籃球隊員一場球賽的工資還少。但目前民間吵得意義不大,因其把幾個不同概念混為一談。
中國運動員的工資或者說薪水,跟收入是兩碼事,而國家隊運動員的工資跟市場化俱樂部的年薪,更沒有可比性。
而除了工資、年薪之外,中國運動員還有了一個新的收入基准,叫做身價,特別是進了國際級的身價。
舉例而言,大家都知道家境貧寒的中國女排重炮手朱婷,以前手提電腦壞了都不舍得換新的,現在身價已得用百萬歐元計,按WorldofVolley公布的世界排球壇運動員年薪榜,南韓名將金延璟排首位是120萬歐元(約1,056萬港元),中國的朱婷排第二位是110萬歐元(約968萬港元)。
奧運前5月曾有消息說,土耳其女排聯賽主辦方豪門球隊瓦基夫銀行宣布,與中國女排主攻朱婷以逾百萬美元簽約,朱婷將轉會加盟該俱樂部效力一賽季。
回看中國運動員工資,准確的可查《國務院關於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國發[1993]79號文);運動員在文件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的涵蓋中。
而運動員主要實行體育津貼、獎金制。具體構成上,主要分為體育基礎津貼、運動員成績津貼和獎金三部分。
其中,體育基礎津貼是按照運動員不同水平設置,是運動員基礎水平的綜合體現,分6個檔次;運動員成績津貼據其在國內外重大比賽中獲得成績發給,主要按比賽層次和獲名次確定;獎金則是對在各類國內外重大體育比賽中獲得優秀運動成績的運動員,給予不同程度獎勵,重獎正是奧運會。
所以,國家級運動員按工資改革方案拿的體育津貼、獎金,就是民間所說的運動員工資,地方運動員則在此之外,通常有「地方糧票」,有的極高,有的極低,混亂不堪,主要看地方政府的體育熱情高不高。
工資制公平 惟市場收入不均
在工資之外,身在國家編制內的運動員也可以享受「其他收入」,包括廣告費、代言費等,這些要由所在的體育總局運動管理中心同意,並按不同規定與所在隊伍分成。至於簽約到外國或俱樂部,長約一般是退隊,短約一般按廣告類分成處理。
所以,中國運動員的工資制度上基本公平,但市場收入不均。即使國家水平極低的足球,有較高的市場追捧,球員就有最高收入。如中國國家足球隊隊長鄭智年薪突破1,000萬元人民幣。
另外,就是國家水平極低,但個別球員水平極高,那球員也有國際級身價。目前中國身價最高的是男子籃球球員易建聯,效力廣州的俱樂部隊,身價千萬元人民幣。(文章來源:h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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