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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26
2.公司名稱: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黃嘉能先生以身為易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身分接受
法務部調查局約談,約談後已被請回之相關訊息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黃嘉能先生除擔任本公司董事長外,亦為易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之董事長。此次約談之緣由,係黃嘉能先生以身為易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身
分接受法務部調查局調查約談,約談後已被請回,與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營運並
無任何關聯,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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