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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26
2.減資基準日:105/08/2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報核准備查後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5/11/01。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5/11/07。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59,000,000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48.82%。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減少資本
新台幣2,171,432,000元,銷除普通股股票217,143,2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05年8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3024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前項減資銷除普通股股票217,143,200股,依公司法168條之規定,減少資
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40%,即每仟股減少400股。
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
股份分別計算,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或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依股票面額以現金給付之(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認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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