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務院:支持國企設立或參股創投企業和母基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2 10:40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昨 (1) 日主持的常務會議,確定支持有需求、有條件的國有企業依法依規、按照市場化方式設立或參股創投企業和母基金。
香港《文匯報》報導,會議指出,堅持市場主導,發展各類創業投資,是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發展新動能和擴大就業的重要舉措,有利於調動社會投資積極性,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穩增長、調結構。
會議確定:
一、豐富創投主體和模式,支持行業骨幹企業、創業孵化器、產業 (技術) 創新中心、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參與創業投資,培育合格個人投資者,壯大面向種子期、初創期中小企業的天使投資。按照內外資一視同仁原則,放寬准入、簡化管理,鼓勵外資擴大創投規模。有序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等新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創投引導基金。
二、發揮主板、創業板和地方性股權交易場所功能,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機制,規範發展專業化併購基金,支持證券公司櫃枱市場等開展直接融資業務,暢通創投的上市、股權轉讓、併購重組等退出渠道。
三、支持有需求、有條件的國有企業依法依規、按照市場化方式設立或參股創投企業和母基金,支持具備條件的國有創投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
四、加大政策扶持,對專注長期投資的創投企業在稅收優惠、債券發行、政府項目對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五、優化市場環境,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創投企業准入和發展的政策。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強化行業自律和信用約束,加強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建立並完善募集資金託管制度,規範創投企業募資行為,堅持適度、差異和統一功能監管,打擊違法違規募集資金,有效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風險。
會議認為,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的《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部署,推進北京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以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進一步突破體制機制障礙,更大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有利於提升國家創新能力、促進經濟邁向中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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